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职院校新增和新办专业检查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14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公司新增和新办专业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新增专业:金融管理、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传播与策划等3个专业
(二)新办专业:音乐表演、人力资源管理、装饰艺术设计等3个专业
二、工作要求
(一)专业自查。相关二级学信息必高度重视,组织上述6个新增和新办专业对照《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新增、新办专业检查指标》(附件1),认真开展专业自查工作,并根据《2017年高职院校新增、新办专业自查报告基本要求》(附件2)相关要求撰写专业自查报告(撰写模板见附件3)。
(二)材料要求。2017年3月24日前,请将上述6个新增和新办专业检查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397634231@qq.com。电子版材料主要包括:专业自查报告、人才需求分析报告、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新增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库(附件4)或新办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库(附件5),除特别注明外,学年数据一般为2016-2017学年数据,即时性数据截止到2017年3月29日。
教务处联系人:陈志杰,联系电话:87985178。
附件:1.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新增、新办专业检查指标
2.2017年高职院校新增、新办专业自查报告基本要求
3.专业自查报告撰写模板
4.新增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库
5.新办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库
教务处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