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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全体任课教师:

为有效提高员工成绩管理水平和效率,现就进一步规范教师录入员工成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规范成绩录入时间

根据教学管理工作要求,全校所有开设课程的员工成绩均通过教务系统统一管理,任课教师须在规定的权限和期限内完成课程成绩的录入工作。任课教师应合理安排录入时间,务必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完成,避免集中在最后时限录入,造成系统拥堵。任课教师有特殊原因要延迟提交成绩的,需提交申请,并经开课学院负责人审核和教务处审批。

2.规范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录入成绩,应使用横向输入的方式,即录完一个员工的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后再录下一个员工的成绩,总评成绩由系统自动计算(缺考除外)。录入完成保存后,须再次检查总评成绩,如果发现总评成绩计算有误,请先点击“清空总评”按钮,再点击“保存”按钮,即可让系统重新计算出正确的总评成绩。全部任教课程成绩录入须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点击提交。

3.规范期末考试缺考员工的成绩录入

采用百分制和五级制成绩录入的要求如下:

(1)百分制:平时成绩按照实际分数录入,期末成绩录入“0”分,保存成绩后,将页面右上角的“计分制”和“总评转换成”分别改成五级制,再将缺考员工的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分别改成“缺考”后保存即可。

(2)五级制:平时成绩按照实际等级录入,期末成绩录入“缺考”,保存成绩后,将缺考员工的总评成绩改成“缺考”后保存即可。

4.成绩录入异常处理

教务系统一旦关闭后,任课教师不能再修改成绩,如经检查或员工反馈发现了成绩误判、误登或漏登的,需在学校oa办理成绩更改或补登审批手续,并将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视情节给予处分。

5.延迟录入后果处理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绩的教师(提交延迟申请者除外),将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视情节给予处分。

                                      教务处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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