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教高〔2015〕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公司按省教育厅要求建立了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库,现就第二批“双创”导师选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业导师的任务
(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示范基地、创业项目等相关遴选或评审活动;
(二)担任全校老员工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评委;
(三)参加创业指导团队培训活动;
(四)受邀讲授创新创业课程及相关讲座、论坛和指导老员工创业实践活动。
二、创业导师的权利
(一)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聘书。首聘期限一般为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二)应约讲授创业指导课、讲座、论坛等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获取相应报酬;
(三)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示范基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竞赛等相关遴选或评审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获取相应报酬。
(四)可优先推荐参加广东省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库的遴选。
三、创业导师的选聘条件
(一)熟悉国家和省的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丰富创新创业经验或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有较深造旨;
(二)校外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三)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备指导老员工创新创业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综合表达能力;
(五)公正廉洁、秉公办事,组织性、原则性强,并有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
四、创业导师的遴选方式
(一)创业导师的遴选主要通过自荐、推荐、审核、发文等方式进行;
(二)推荐名额:全校遴选校内导师25名,校外导师15名;各单位推荐名额可不受上述名额限制,欢迎多选拨校内外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
(三)创业教育学院对各单位上报的自荐和推荐创业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和遴选,对符合要求的推荐人选经审批后进入太阳成集团tyc411导师库。对于优秀的创新创业导师,将推荐参加广东省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库的遴选。
五、其他要求
(一)填写《太阳成集团tyc411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表》(见附件一);
(二)申报材料及电子稿于2016年10月31日前报至创业教育学院,联系人:陈志英,联系电话:37980299,电子邮箱: 393242212 @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太阳成集团tyc411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表
2. 太阳成集团tyc411创新创业导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太阳成集团tyc411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