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促进师生职业技能竞赛水平的不断提高,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现将制定2016-2017学年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赛计划的制定应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职业技能竞赛规划为指导,以参加国家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竞赛为主,应重点关注公信力高、影响力大、参与面广、对人才培养质量有促进作用的比赛,不组织参加报名费高、获奖面广、含金量低、公信力差、商业性质较浓的比赛。学院总体竞赛计划中省级(学校制度认定属Ⅱ级)以上竞赛项目应占总计划的60%以上。
2.参赛计划的制定要以提高员工专业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原则上参赛计划应覆盖每个专业,即每个专业的员工均有对应的参赛项目。
3.凡审定通过的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各二级学院要将技能竞赛项目融入教学,提前准备,积极组织和指导师生参赛,提高参赛的获奖率,力争获奖率不低于60%。
4.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师生参赛管理,赛事开展前应提前在学校OA启动赛前审批流程,提交赛事主办单位的正式通知等文件及参赛计划、经费预算等,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赛事结束后,应在学校OA启动赛后流程提交竞赛工作总结(含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将获奖证书等竞赛成绩资料原件、复印件报教务处审核存档。
5. 各二级学院须认真制定好本学院的参赛计划并于9月20日前填写《2016-2017学年职业技能竞赛参赛计划表》(附件1)盖章后连同电子版发教务处张悦老师。参赛计划一旦确定将严格执行,除教育行政部门临时增加的非规划内竞赛项目外,其他不在计划内的竞赛由学院自行安排,学校不予经费支持。各学院技能竞赛计划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学年考核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6-2017学年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
2.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广东省选拔赛赛项一览表(参考)
3. 2017-202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常设赛项、轮办赛项安排(参考)
4. 2017-2020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新增设赛鼓励方向(参考)
教务处
2016年8月31日